注冊安全工程師的崗位職責:
1、注冊安全工程師在部長領導下開展工作,編制與安全、環保等有關的管理制度和保證體系,并在工作中實施。
2、認真執行有關安全生產、職業健康安全、環境保護、水土保持等方面的方針、政策、法令、規章、制度。
3、注冊安全工程師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水土保護和文明施工進行監督檢查。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預防事故發生。
4、注冊安全工程師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等有關安全技術措施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編寫工作。
5、辨識危險源和環境影響因素,制定相應的控制方案,編寫重大危險源和重大環境影響因素清單,并實時監控、更新,編制相應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演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