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閥定義
安全閥(又稱泄壓閥)根據壓力系統的工作壓力(工作溫度)自動啟閉,一般安裝于封閉系統的設備或管路上以保護系統安全。當設備或管道內壓力或溫度超過安全閥設定壓力時,即自動開啟泄壓或降溫,保證設備和管道內介質壓力(溫度)在設定壓力(溫度)之下,保護設備和管道正常工作,防止發生意外,減少損失。
安全閥是一種自動閥門,它不借助任何外力而利用介質本身的力來排除一額定數量的介質,以防止壓力超過額定的安全值。當壓力恢復正常后,閥門再行關閉并阻止介質繼續流出。
二、安全閥安裝
1.安裝位置
安全閥的安裝位置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①在設備或者管道上的安全閥豎直安裝。
②一般安裝在靠近被保護設備,安裝位置易于維修和檢查。
③蒸汽安全閥裝在鍋爐的鍋筒、集箱的最高位置,或者裝在被保護設備液面以上氣相空間的最高處。
④液體安全閥裝在正常液面的下面。
2.進出口管道
安全閥的進出口管道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①安全閥的進口管道直徑不小于安全閥的進口直徑,如果幾個安全閥共用一條進口管道時,進口管道的截面積不應小于這些安全閥的進口截面積總和。
②安全閥的出口管道直徑不小于安全閥的出口直徑,安全閥的出口管道接向安全地點。
③安全閥出口的排放管上如果裝有消聲器,必須有足夠的流通面積,以防止安全閥排放時所產生的背壓過高而影響安全閥的正常動作及其排放量。
④安全閥的進出口管道一般不允許設置截斷閥,必須設置截斷閥時,需要加鉛封,并且保證鎖定在全開狀態,截斷閥的壓力等級需要與安全閥進出口管道的壓力等級一致,截斷閥進出口公稱直徑不小于安全閥進出口法蘭的公稱直徑。
三、安全閥使用
1.選用
安全閥的選用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①安全閥適用于清潔、無顆粒、低黏度的流體。
②全啟式安全閥適用于排放氣體、蒸汽或者液體介質,微啟式安全閥一般適用于排放液體介質,排放有毒或者可燃性介質時必須選用封閉式安全閥。
2.日常檢修
①安全閥使用單位需要經常檢查安全閥的密封性能及其與管路連接處的密封性能。
②運行注安全閥開啟后,需要檢查其有無異常情況,并且進行記錄。
③運行中發現安全閥不正常(泄漏或者其他故障)時,需要及時進行檢修或者更換。
④鍋爐運行中,安全閥需要定期進行手動排放試驗,鍋爐停止使用后又重新啟用時,安全閥也需要進行手動排放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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