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一:應配備的防護設備、用品及其作用
(1)通風設備:通風吹散其中的危險有害物質。
(2)檢測儀器:檢查氧含量及有毒氣體濃度。
(3)安全帽:防砸。
(4)防塵口罩:防塵。
(5)安全帶:預防高處墜落。
(6)空氣呼吸器:應急救護。
考點二:動火作業安全措施
(1)動火作業應有專人監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現場及周圍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安全防火措施,并配備消防器材,滿足作業現場應急需求。
(2)動火點周圍或其下方的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溝、水封等,應檢查分析并采取清理或封蓋等措施;對于動火點周圍有可能泄露易燃、可燃物料的設備,應采取隔離措施。
(3)甲、乙類區域的生產設備上動火作業,應將其與生產系統徹底隔離,并進行清洗、置換,分析合格后方可作業
(4)在有可燃物構件和使用可燃物做防腐內襯的設備內部進行動火作業時,應采取防火隔絕措施。
(5)動火期間距動火點 30m 內不應排放可燃氣體;距動火點 15m 內不應排放可燃液體;在動火點 10m 范圍內及用火點下方不應同時進行可燃溶劑清洗或噴漆等作業。
(6)使用氣焊、氣割動火作業時,乙炔瓶應直立放置,氧氣瓶與之間距不應小于 5m,二者與作業地點間距不應小于 10m,并應設置防曬設施。
(7)作業完畢應清理現場,確認無殘留火種后方可離開。
(8)五級風以上(含五級)天氣,原則上禁止露天動火作業,因生產確需動火,動火作業應升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