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考兩科,公共科目《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專業科目《安全生產實務》。
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由地方組織,以下信息參考的是浙江的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政策(一般各地區初級注安考試政策雷同。)
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具有良好的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 加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級別為“考全科”):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4年;或具有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5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 2 年;或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 3年。
3.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及以上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
(二)已獲得某一專業成績合格證明的人員,可在余下的專業科目中,選擇其中一個專業科目報考,即“增項”考試(級別為“相應專業”)。
(三)其他事項。報考條件中的專業工作年限均計算到報考當年年底。若以后學歷報考的,之前的專業工作年限可以累計(全 日制教育實習期和成人教育脫產學習時間除外)。
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科目
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考兩科,公共科目《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專業科目《安全生產實務》。
《安全生產實務》分為煤礦安全、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屬冶煉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運輸安全、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7個專業,報考人員可根據報考條件和實際工作選報其中1個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