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導語:
國家標準
GB/T 29315-2022
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要求
國家標準《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要求》由TC100(全國安全防范報警系統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公安部。
主要起草單位: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富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天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賽爾匯力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手拉手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廣東履安實業有限公司 、四川倚天源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
GB/T 40951-2021
城市客運樞紐運營安全管理規范
國家標準《城市客運樞紐運營安全管理規范》由TC529(全國城市客運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交通運輸部。
主要起草單位:北京公聯交通樞紐建設管理有限公司 、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所 、交通運輸部科學研究院 、北京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有限公司 。
行業標準
AQ/T 8012—2022
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誠信建設規范
主管部門為應急管理部
AQ/T 3033—2022
化工建設項目安全設計管理導則
主管部門為應急管理部
地方標準
黑龍江
DB23/T 3208—2022
微型消防站建設指南
主管部門為黑龍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DB23/T 3207—2022
社區消防安全管理技術規范
主管部門為黑龍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DB23/T 3206—2022
石油天然氣站場消防安全標準化建設指南
主管部門為黑龍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DB23/T 3205—2022
冬季消防應急通信保障行動指南
主管部門為黑龍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DB23/T 3204—2022
糧食倉儲及加工企業現場安全目視化管理規范
主管部門為黑龍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DB23/T 3203—2022
工貿行業粉塵涉爆風險評價方法
主管部門為黑龍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DB23/T 3202—2022
煤化工企業應急預案編制指南 第1部分:焦化
主管部門為黑龍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DB23/T 3201—2022
小微型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規范
主管部門為黑龍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江西
DB36/T 1497-2021
高速公路機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指南
由江西省交通運輸廳歸口上報,主管部門為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DB36/T 1489-2021
城市安全風險評估導則
由江西省安全生產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上報,主管部門為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DB36/T 1488-2021
雷電災害防御重點單位認定規范
由江西省氣象局歸口上報,主管部門為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近期即將施行的新政策,將影響你的生活!
這些酒不再是白酒!
《白酒工業術語》、《飲料酒術語和分類》兩項國家標準將于今年6月1日起實施。
這次新修訂的兩部“國標”對白酒的定義是:以糧谷為主要原料,以大曲、小曲、麩曲 、酶制劑及酵母等為糖化發酵劑,經蒸煮、糖化、發酵、蒸餾、陳釀、勾調而成的蒸餾酒。
除了主要原料必須是糧谷,“新國標”還要求,即便生產工藝中需要添加部分食用酒精,也必須使用糧谷釀造的酒精。
“新國標”明確,白酒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劑。同時,將所有添加食品添加劑的調香白酒歸屬為配制酒,與白酒類別明顯區分開來。
固體飲料不得暗示保健治療功能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關于加強固體飲料質量安全監管的公告》將于2022年6月1日起實施,該《公告》對固體飲料標簽標識、警示信息、虛假宣稱等作出了細化規定。
《公告》明確,固體飲料產品名稱不得與已經批準發布的特殊食品名稱相同;應當在產品標簽上醒目標示反映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固體飲料”;直接提供給消費者的蛋白固體飲料、植物固體飲料、特殊用途固體飲料、風味固體飲料,以及添加可食用菌種的固體飲料最小銷售單元,還應在同一展示版面標示“本產品不能代替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作為警示信息。
固體飲料標簽、說明書及宣傳資料不得使用文字或者圖案進行明示、暗示或者強調產品適用于未成年人、老人、孕產婦、病人、存在營養風險或營養不良人群等特定人群,不得使用生產工藝、原料名稱等明示、暗示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保健功能以及滿足特定疾病人群的特殊需要等。
噪聲污染防治將有法可依
《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將于6月5日起施行。噪聲污染防治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聲環境的義務,同時依法享有獲取聲環境信息、參與和監督噪聲污染防治的權利。
違反本法規定,拒絕、阻撓監督檢查,或者在接受監督檢查時弄虛作假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負有噪聲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改正,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法規定,生產、進口、銷售超過噪聲限值的產品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海關按照職責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貨值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
違反本法規定,建設單位在噪聲敏感建筑物禁止建設區域新建與航空無關的噪聲敏感建筑物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建設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并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拆除。
來源:綜合整理 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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