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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國家礦山安監局河北局在開展遠程監察時,發現轄區某煤礦西翼回風巷甲烷傳感器超限報警,時長達27分鐘。這一異常情況立即引起值班人員的警覺,值班領導高度重視,立即安排監察執法三處到現場進行核查。
監察員到礦后,通過調取調度通訊記錄、查詢安全監控系統、人員定位監測系統數據、收集圖紙資料、個別談話等手段,核查確認該礦存在“井下排放積聚瓦斯未按安全技術措施作業”的重大隱患。經請示局領導后,監察執法三處即成立重大隱患調查組。經調查組核查,該礦在排放密閉瓦斯過程中,存在現場指揮人員違章指揮、操作人員違章操作導致風量控制不當等行為,導致排出的瓦斯與全風壓風流混合處的瓦斯濃度達到6.37%,遠高于《煤礦安全規程》中不得超過1.5%的規定。
重大隱患調查結束后,經集體討論、法制審核,認為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定性準確、處罰適當、程序合法,監察執法三處對該礦實施行政處罰95萬元,對主要負責人處罰5萬元。同時提出了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處罰意見及整改防范措施,2名礦領導、4名科級管理人員、3名現場管理人員分別受到處理、處罰。
來源: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河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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