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題考査的是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者出租的安全管理。《安全生產法》笫四十六條規定,生產經營項目、場所發包或者出租給其他里位的,生產經營里位應當與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生產經營單位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定期進行安全檢査,發現安全問題的,應當及時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