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報考告知承諾:
一、本次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報名人員須承諾本人已經知曉報名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已經符合告知的報名條件,報名時所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愿意接受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并接受處理;須本人簽署《廣西壯族自治區初級注安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以下簡稱《告知承諾書》),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二、考試組織機構依法依規對報名人員進行核查與監管,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運用多種方式對報名人員承諾內容開展核查,采用隨機抽查、重點監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管。
三、在審核或者日常監管過程中發現報名人員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試報考無效;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成績合格電子通知單)的,資格證書(成績合格電子通知單)無效。
四、報名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資格證書(成績合格電子通知單)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綜上所述,2024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初級注安師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為考生們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的報名途徑。中科建安在此提醒廣大考生,要認真閱讀并理解告知承諾制的相關內容,確保自身符合報名條件,并承諾所提供的報名信息真實、準確。同時,也希望各位考生能夠珍惜這次機會,認真備考,以更好的狀態迎接即將到來的考試。祝愿大家都能順利通過初級注安師考試,實現自己的職業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