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應急管理局)回復:
您好,根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第三十三條 專業技術人員取得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即視其具備工程師、助理工程師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感謝您對應急管理工作的關注。
出自:北京應急管理局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