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其他生產經營單位聘用注安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注安師按專業(yè)分類管理, 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國務院應急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
【注】《注安師分類管理辦法》于2018年1月1日實施。
第三條 注安師專業(yè)類別劃分為: 煤礦安全、 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 化工安全、 金屬冶
煉安全、 建筑施工安全、 道路運輸安全、 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
【注】《注安師分類管理辦法》于2018年1月1日實施。
第十二條 危險物品的生產、 儲存單位以及礦山、 金屬冶煉單位應當有相應專業(yè)類別的中級及以上注安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危險物品的生產、 儲存單位以及礦山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中的中級及以上注安師比例應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 2 年內, 金屬冶煉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中的中級及以上注安師比例應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5年內達到15%左右并逐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