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結構構件的連接施工是鋼結構施工的主要工序,施工難度大,危險種類多,容易造成高處墜落、起重傷害、觸電傷害和火災等事故。
(一)高處墜落事故預防安全技術
進行鋼結構構件的連接作業時,應使用梯子或其他登高設施。當鋼柱或鋼結構接高時,應設置操作平臺。并應注意如下事項:
鋼結構吊裝,構件宜在地面組裝,安全設施應一并設置。吊裝時,應在作業層下方設置一道水平安全網,鋼結構安裝施工宜在施工層搭設水平通道,水平通道兩側應設置防護欄桿,當利用鋼梁作為水平通道時,應在鋼梁一側設置連續的安全繩,安全繩宜采用鋼絲繩。
鋼結構構件連接作業時安全防護設施宜采用標準化、定型化產品
當遇有 6 級以上強風、濃霧、沙塵暴等惡劣天氣時,不得進行露天攀登或懸空高處作業,暴風雪及臺風暴雨后應對高處作業安全設施進行檢查,當發現有松動、變形、損壞或脫落等現象時,應立即修理完善,維修合格后再使用
監督作業工人正確使用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二)起重傷害事故預防安全技術
鋼結構構件連接施工時,起重吊裝作業頻繁,危險性較大。應注意如下幾點:
(1)起重吊裝作業前,必須編制吊裝作業專項施工方案,并應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作業中,未經技術負責人批準,不得隨意更改
(2)起重機操作人員、起重信號工、司索工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特種作業資格證書上崗,嚴禁非起重機駕駛人員駕駛、操作起重機。
(3)起重吊裝作業前,應由主管人員依據使用說明書或國家標準檢查所使用的機械,滑輪、吊具和地錯等,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4)吊裝時根據構件的外形、中心及工藝要求選擇吊點
(5)嚴格執行“十不吊”,即: 信號不明不準吊,斜牽斜掛不準吊;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負荷不準吊;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裝放過滿不準吊,吊物上有人不準吊,埋在地下物不準吊,安全裝置失靈或帶病不準吊,現場光線陰暗看不清吊物起落點不準吊;棱刃物與鋼絲繩直接接觸無保護措施不準吊;六級以上強風不準吊。
(6)吊裝大、重構件和采用新的吊裝工藝時,應先進行試吊,確認無問題后,方可正式起吊(7)吊裝作業起重臂旋轉半徑范圍內應拉設警戒線,設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旁站監督
(三)觸電傷害事故預防安全技術
鋼結構構件連接過程中易發生觸電傷害,施工過程中應注意如下幾點:
(1)各類電焊機的整機應符合:
1焊機內外應整潔,不應有明顯銹蝕
2各部件連接螺栓應緊固牢靠,不應有缺損
3機架、機殼、蓋罩不應有變形、開焊和開裂
4行走輪及牽引件應完整,行走輪潤滑應良好
5焊接機械的零部件應完整,不應有缺損
(2)現場使用的電焊機,應設有防雨、防潮、防曬、防砸機棚,并應裝設相應的消防器材
(3)電焊機導線應具有良好的絕緣性能,絕緣電阻不得小于 0.5M0.接地線接地電阻不得大于 402;接線部分不得有腐蝕和受潮。
(4)電焊鉑應有良好的絕緣和隔熱性能,電焊鉗握柄應絕緣良好,握柄和導線連接應牢靠,接觸良好.
(5)電焊機的二次線應采用防水橡皮護套銅心軟電纜,電纜長度不宜大于 30m,一次線長度不宜大于 5m,電焊機必須設單獨的電源開關和自動斷電裝置,應配裝二次側空載降壓器。兩側接線應壓接牢固,必須安裝可靠的防護置
(6)安全防護裝置應齊全有效,漏電保護器參數應匹配,安裝應正確,動作應靈敏可靠
(7)吊裝作業起重機的任何部位與架空輸電線路邊線之間的距離要符合規定
(8)吊裝作業使用行燈照明時,電壓不得超過 36V。
(四)火災事故預防安全技術
鋼結構構件連接時,電氣焊作業點位較多,易發生火災,施工過程中應注意如下幾點:
(1)電焊工必須持證上崗
(2)嚴格履行動火作業審批制度
(3)動火作業時,看火人必須持有效合格的滅火器材,在焊渣落的最下方安全距離外覆職
(4)合理安排施工工序,禁止交叉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