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職責包括:
1、企業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負全面責任,要嚴格履行安全生產法定責任,建立健全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內生機制。
2、企業實行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同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主要技術負責人負有安全生產技術決策和指揮權,強化部門安全生產職責,落實一崗雙責。
3、完善落實混合所有制企業以及跨地區、多層級和境外中資企業投資主體的安全生產責任。建立企業全過程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責任、管理、投入、培訓和應急救援“五到位”。
4、企業要定期開展風險評估和危害辨識。針對高危工藝、設備、物品、場所和崗位,建立分級管控制度,制定落實安全操作規程。
5、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三同時”制度。大力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實現安全管理、操作行為、設備設施和作業環境的標準化。
6、樹立隱患就是事故的觀念,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隱患治理情況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企業職代會“雙報告”制度,實行自查自改自報閉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