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護裝置應滿足以下幾個要求:
1、滿足安全防護裝置的功能要求
應保證在機器的整個可預見的使用壽命期內(nèi),能良好地執(zhí)行其功能;便于檢查和修理,能夠更換失效材料和性能下降的零部件,保證裝置的可靠性;其功能除了防止機械性危險外,還應能防止由機械使用過程中產(chǎn)生的其他各種非機械性危險。
2、構成元件的抗破壞性
結構體應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堅固耐用,不易損壞,能有效抵御飛出物的打擊危險或外力作用下發(fā)生不應有的變形;應與機器的工作環(huán)境相適應,結構件克松脫、裂損、腐蝕等危險隱患。
3、不應成為新的危險源
不增加任何附加危險。可能與使用者接觸的各部分不應產(chǎn)生對人員的傷害或阻滯(如避免尖棱利角、加工毛刺、粗糙的邊緣等);防止有害物質(zhì) (流體、切屑、粉塵、煙氣、輻射等)的地漏和遺散。
4、不應出現(xiàn)漏防護區(qū)
不易拆卸(或非專用工具不能拆除);不易被旁路或避開。
5、滿足安全距離的要求
使人體各部位(特別是手或腳)無法逾越接觸危險,同時防止擠壓或剪切。
6、不影響機器的預定使用
不得與機械任何正常可動零部件產(chǎn)生運動抵觸;對機器使用期間各種模式的操作產(chǎn)生的干擾最小,不因采用安全防護裝置增加操作難度或強度;對觀察生產(chǎn)過程的視野障礙最小。
7、遵循安全人機工程學原則
防護裝置的結構尺寸及安裝的安全距離應滿足人體測量參數(shù)的要求,其可移除部分的尺寸和質(zhì)量應易于裝卸;不易用于移動和搬運的應考慮由適于升降設備運送的輔助裝置;活動式防護裝置或其中可移除部分應便于操作。
8、滿足某些特殊工藝要求
在某些應用場合,諸如食品、藥品、電子及相關工業(yè)中,防護裝置的設計應使其能排出加工過程中的污物;特別在食品和藥品加工機械中使用時,使用的材料和涂層應對所裝存物質(zhì)或材料不產(chǎn)生有毒、污染等衛(wèi)生方面的危險,安全而且便于清洗。
總之,在人和危險之間構成安全防護屏障是安全防護裝置的基本安全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