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建筑施工安全類案例
第六節 其他
考點 3: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與使用(考頻 2 次)
1.建設工程施工企業以建筑安裝工程造價為依據,于月末按工程進度計算提取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標準如下:
(1)礦山工程 3.5%;
(2)鐵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城市軌道交通工程 3%;
(3)水利水電工程、電力工程 2.5%;
(4)冶煉工程、機電安裝工程、化工石油工程、通信工程 2%;
(5)市政公用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公路工程 1.5%。
建設工程施工企業編制投標報價應當包含并單列企業安全生產費用,競標時不得刪減。
2.建設單位應當在合同中單獨約定并于工程開工日一個月內向承包單位支付至少 50%
企業安全生產費用。
總包單位應當在合同中單獨約定并于分包工程開工日一個月內將至少 50%企業安全生產費用直接支付分包單位并監督使用,分包單位不再重復提取。
工程竣工決算后結余的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應當退回建設單位。3.建設工程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應當用于以下支出:
(1)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支出(不含“三同時”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設施),包括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系統、洞口或臨邊防護、高處作業或交叉作業防護、臨時安全防護、支護及防治邊坡滑坡、工程有害氣體監測和通風、保障安全的機械設備、防火、防爆、防觸電、防塵、防毒、防雷、防臺風、防地質災害等設施設備支出;
(2)應急救援技術裝備、設施配置及維護保養支出,事故逃生和緊急避難設施設備的配置和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應急預案制修訂與應急演練支出;
(3)開展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支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整改支出,工程項目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運維和網絡安全支出;
(4)安全生產檢查、評估評價(不含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評價)、咨詢和標準化建設支出;
(5)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6)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和從業人員發現并報告事故隱患的獎勵支出;
(7)安全生產適用的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8)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檢定校準支出;
(9)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支出;
(10)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其他支出。
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與使用,是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體系中的重要一環。中科建安愿成為您備考路上的堅實后盾,通過知識傳授與實戰演練,助您輕松掌握這一考點,為中級注安《建筑施工安全》的考試增添一份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