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維護是指道路運輸車輛運行到國家有關標準規定的行駛里程或間隔時間,為確保車輛完好的技術狀況或工作性能,必須按期執行的維護作業。
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按照“正確使用、周期維護、視情修理”的原則來開展車輛維護工作。
通常,維護可以分為日常維護、一級維護和二級維護,此外要進行其他維護,如季節性維護、走合期維護、封存期維護等,并督促駕駛員做好車輛日常檢查與維護工作。
1.日常維護要求
日常維護是由駕駛員在每日出車前、行車中和收車后負責執行的車輛的維護作業。其作業中心內容是清潔、補給和安全檢視。
由駕駛員完成的日常性的維護工作,主要內容包括:
(1)堅持“三檢”,即在出車前、行車中和收車后,檢查車輛的安全機構及各部件連接、緊固的情況;
(2)保持“六潔”,即保持發動機、潤滑油、空氣濾清器、燃油濾清器、蓄電池和儲氣筒的清潔;
(3)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氣和漏電;
(4)保持車容整潔。具體如表 3-9 所示。
2.一級維護要求
一級維護除日常維護作業外,以潤滑、緊固為作業中心內容,并檢查有關制動、操縱等安全部件。
3.二級維護要求
二級維護除了一級維護作業外,作業中心內容以檢查和調整轉向節、轉向搖臂、制動蹄片、懸架等經過一定時間的使用容易磨損或變形的安全部件為主,并拆檢輪胎,進行輪胎換位,檢查調整發動機工作狀況和排氣污染控制裝置等,由維修企業負責執行車輛的維護作業。
道路運輸經營者應將車輛的二級維護情況記入車輛技術檔案,并將“機動車維修記錄”“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等存入車輛技術檔案。
道路運輸經營者根據《汽車維修開業條件》(GB/T16739)的要求,自行確定是否具備二級維護作業能力。道路運輸經營者具備二級維護作業能力的,可以對自有車輛進行二級維護作業和竣工出廠檢驗,做好車輛維護記錄,對車輛維護作業質量承擔責任;不具備二級維護作業能力的,可以委托二類以上機動車維修經營者進行二級維護作業。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完成二級維護作業和竣工出廠檢驗合格后,向委托方出具二級維護出廠合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