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動火作業前的準備工作至關重要。清理作業場地,將可燃物、易燃物和易爆物等移除或封存好,防止火源引燃。同時,確保通風條件良好,以便及時排除煙霧和有害氣體,并防止火勢蔓延。
首先,動火作業前的準備工作至關重要。清理作業場地,將可燃物、易燃物和易爆物等移除或封存好,防止火源引燃。同時,確保通風條件良好,以便及時排除煙霧和有害氣體,并防止火勢蔓延。

其次,動火操作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和培訓,熟悉動火操作的流程和安全要求,了解撲滅火源和處理火災事故的基本知識。此外,必須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和消防設備,并確保其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以便在發生火災事故時能夠迅速采取措施進行撲滅。
在動火作業過程中,安全防護措施必不可少。操作人員應佩戴適當的防護裝備,如防火服、防護面罩、防火手套等。同時,設置相應的警示標識和警戒區域,以警告他人不得靠近,并采取措施保持人員的安全。
對于具體的動火操作,需要遵守一系列規定。例如,動火期間距動火點30m內不應排放可燃氣體,距動火點15m內不應排放可燃液體,并在動火點10m范圍內及動火點下方不應同時進行可燃溶劑清洗或噴漆等作業。使用氣焊、氣割動火作業時,乙炔瓶應直立放置,氧氣瓶與之間距不應小于5m,二者與作業地點間距不應小于10m,并應設置防曬設施。在五級風以上(含五級)天氣,原則上禁止露天動火作業。
此外,還有一些特殊情況下禁止動火的規定,如盛裝過氣體會受熱膨脹并有爆炸危險的容器和管道、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車間倉庫和場所、高處進行焊接或切割作業但下方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未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等。
最后,動火作業完成后,動火人員和現場安全責任人應徹底清理現場火種,確保安全后才能離開現場。
綜上所述,注冊安全工程師在新版動火作業中需要全面考慮和嚴格執行各項安全規定和措施,確保動火作業的安全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