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點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人的不安全行為
1.操作錯誤,忽視安全,忽視警告(供料或送料速度過快、機械超速運轉)
2.造成安全裝置失效(安全裝置堵塞,失掉了作用)
3.使用不安全設備
4.手代替工具操作
5.物體(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產用品等)存放不當
6.冒險進入危險場所
7.攀、坐不安全位置
8.在起吊物下作業、停留
9.機器運轉時加油、修理、檢查、調整、焊接、清掃等工作
10.有分散注意力行為
11.在必須使用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的作業或場合中,忽視其使用
12.不安全裝束
13.對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處理錯誤
直接原因——物的不安全狀態
1.防護、保險、信號等裝置缺乏或有缺陷(危房內作業—無防護)
2.設備、設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3.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
4.生產(施工)場地環境不良
間接原因:
1.技術和設計上有缺陷--工業構件、建筑物、機械設備、儀器儀表、工藝過程、操作方法、維修檢驗等的設計,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問題;
2.教育培訓不夠,未經培訓,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術知識
3.勞動組織不合理
4.對現場工作缺乏檢查或指導錯誤
5.沒有安全操作規程或不健全
6.沒有或不認真實施事故防范措施;對事故隱患整改不力
7.其它
一口訣
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
一訓練題
某煤礦設計生產能力 180×10 4t/A。礦井證照齊全,屬于高瓦斯礦井,開采煤層為沖擊地壓煤層。2012 年11 月 12 日 6 時 30 分,該礦 1228 掘進工作面發生了沖擊地壓,造成工作面照明信號綜合保護裝置損壞。負責維修的工人在未斷電情況下,對照明信號綜合保護裝置進行檢修。7 時 26 分,井下發生了瓦斯爆炸事故,共造成 7 人死亡、2 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 900 余萬元。
經查,該起瓦斯爆炸事故是由于沖擊地壓造成瓦斯大量涌出,使照明信號綜合保護裝置檢修現場瓦斯達到爆炸界限,檢修過程中產生火花而引發爆炸。
問題:1.該礦發生瓦斯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什么?
沖擊地壓造成瓦斯大量涌出,瓦斯達到爆炸界限后,遇到違章帶電作業產生的火花發生瓦斯爆炸。
通過本次事故原因記憶口訣的學習與配套練習題的解答,相信考生們對這一知識點的理解已更加深入透徹。中科建安始終致力于為廣大考生提供學習資源和專業的備考指導,助力大家在備考之路上不斷前行,突破自我。在接下來的備考時光里,我們將繼續陪伴大家,分享更多備考心得和技巧,共同迎接考試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