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產法》中以法律形式確定了國家安全生產的基本方針:“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2、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通過的"十一五"規劃《建議》,首次提出了國家安全管理的工作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3、安全管理的一個必信理念:沒有消除不了的隱患,沒有避免不了的事故。
4、安全管理“0123管理法”:0—重大事故為零的管理目標;1—第一把手為第一責任;2—崗位、班組標準化的雙標建設;3—全員教育、全面管理、全線預防的“三全”對策。
5、安全管理工作兩個“體系”:安全保障體系和安全監察體系。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兩大體系:風險預防控制體系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
6、兩措:是指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簡稱安措)和反事故技術措施(簡稱反措或技措)。
7、電力系統“兩票、三制”:兩票是指工作票和操作票;三制是指交接班制,巡回檢查制和設備的定期切換及試驗制。
8、《安全生產法》定義“三同時”: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9、企業安全管理“三字方針”——“嚴、細、實”:“嚴”就是嚴格管理,嚴格要求,敢抓敢管,要一絲不茍。“細”就是要深入實際,從細微處做起,從點滴做起。“實”就是踏踏實實,從實際出發,不是停留在口頭上,不是只寫在文章里,說給別人看,一切工作必須講實效,狠抓落實。
10、企業安全管理經常提到的“三個百分之百”:百分之百的人員、百分之百的時間、百分之百的力量。
11、安全管理要求的“三全”原則: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管理。
12、安全管理堅持的“三負責制”:向上級負責、向從業人員負責、向自己負責。
13、安全管理“三點”控制:“危險點、危害點、事故多發點”。
14、“三級安全教育”:公司級、部門級、項目級。(注:適用于公司層);或者分包單位級、分包項目級、分包班組級。(注:適用于分包單位)。
15、“安全三寶”:安全帽、安全帶和安全網。
16、火災“三要素”:可燃物、助燃物、點火源。
17、“三不傷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進一步引申:加入“保護他人不受傷害”,即形成“四不傷害”。
18、“三違”:指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
19、“三源”:重大危險源、傷害源、隱患源。
20、安全活動“三落實”:落實時間、落實人員、落實內容。
21、班前會“三交、三查”內容:交安全、交任務、交技術;查“三寶”、查衣著、查精神狀況。
22、火災預防:“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
23、安全活動“三查、三想、三改”內容:
1)查一查自己的行為是否傷害自己,想一想發生事故對自己和家庭造成的痛苦,改一改自己不安全的行為;
2)查一查自己的行為是否傷害他人,想一想發生事故對他人和家庭造成的痛苦,改一改自己不規范的行為;
3)查一查他人的行為是否傷害自己,想一想發生事故給自己和家庭帶來的痛苦,督促他人改一改自己不安全的行為。
24、安全工作“三要六查”是指:
要吸取事故教訓,查思想認識,查責任落實;要學習規程規定,查規章執行,查遵章守紀;要強化安全管理,查隱患治理,查預案落實。
25、《安全生產法》規定的事故查處“四不放過”原則:
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應受到教育者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
26、安全管理“4M”要素:人(Men)、機(Machine)、環境(Medium)、管理(Management)。
27、安全管理的“四個堅持”:是指堅持安全教育,堅持反習慣性違章,堅持四不放過,堅持把安全措施落到實處。
28、隱患整改的“四定”原則: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定責任單位/人。
29、“四全”安全管理:全員、全面、全過程、全方位。
30、安全管理的“四級控制”:總包項目部控制事故和重傷,分包單位控制輕傷和障礙,分包單位各班組控制異常和未遂,個人控制差錯。注:適用于現場項目部。
31、安全管理的“四個凡是”:是指凡事有人負責,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據可查,凡事有人監督。
32、《安全生產法》定義的“四新”: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使用新設備。
33、建筑施工“四口”安全防護是指:通道口、預留洞口、樓梯口、電梯井口。
34、有關消防安全的“四懂四會”:懂得火災的危險性,會報警;懂得火災的預防措施,會使用滅火器材;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會滅初期火;懂得火災的逃生方法,會逃生。
35、“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系指一臺機械設備,配置一個閘刀(開關)、一個漏電保護器,有一個配電箱。
36、安全管理的“五個保證體系”:是指以總經理為首的行政指揮體系,以書記為首的思想政治體系,以總工程師為首的技術保證體系,以安監部門為主的監察體系,以工會和共青團為主的群眾監督體系。
37、建筑施工“五臨邊”:a、溝、坑,槽和深基礎周邊;b、樓層周邊;c、樓梯側邊;d、平臺或陽臺邊;e、屋面周邊。
38、安全管理“五同時”要求的內容是: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39、安全管理“5S”法:整理Sort–(Seiri),整頓SetInOrder(Seiton),清潔Shine:(Seiso),清掃Standardize:(Seiketsu),素養Sustain:(Shitsuke)。
40、五項創新內容:一是安全生產思想觀念的創新。二是安全生產監管體制和機制的創新。三是安全生產監管手段的創新。四是安全科技創新。五是安全文化的創新。
41、建筑施工“五大傷害”:高處墜落(53.10%)、坍塌(14.43%)、物體打擊(10.57%)、機械傷害(9.82%)、觸電(7.18%)。百分比為這五類事故各占建筑業死亡人數的百分比,95%以上。
42、從業人員具備“五個須知”:知道本單位安全重點部位;知道本單位安全責任體系和管理網絡;知道本單位安全操作規程和標準;知道本單位存在的事故隱患和防范措施;知道并掌握事故搶險預案。
43、施工期間“五小設施”:辦公室、宿舍、食堂、廁所、浴室。
44、安全意識要求的“5W、1H”內容:WHY---為什么做(目的);WHAT--范圍,做什么,使用什么材料;WHO--誰來做;WHEN--什么時間做;WHERE--在哪里做;HOW--怎樣做,怎樣控制和記錄。
45、《安全生產法》關于預防為主的規定,主要體現“六先”:安全意識在先、安全投入在先、安全責任在先、建章立制再先、隱患預防在先、監督執法在先。
46、安全管理必須堅持的“六個不變”:安全第一的思想不變、企業法人代表作為第一責任者的責任不變、執行有效的安全規章制度不變、強化安全生產的力度不變、安全生產重獎重罰的原則不變、依靠廣大職工搞好安全工作的傳統不變。
47、“6S”管理是指整理(SEIRI)、整頓(SEITON)、清掃(SEISO)、清潔(SEIKETSU)、素養(SHITSUKE),因其日語的羅馬拼音均以“S”開頭。添加上“安全”(SAFE),即稱為“6S”管理方法;或是加上節約--效率(save)、服務(service)、滿意(satisfy)、習慣化(shiukanka),形成具有各自企業特色的“7S”法、“10S”法。
48、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六大紀律”: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并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2)2m以上的高處、懸空作業、無安全設施的,必須戴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鉤;
3)高處作業時,不準往下或向上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種電動機械設備必須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裝置,方能開動使用;
5)不懂電氣和機械的人員,嚴禁使用和玩弄機電設備;
6)吊裝區域非操作人員嚴禁入內,吊裝機械必須完好,把桿垂直下方不準站人。
49、安全檢查“六不宜”:
1)一防“走馬觀花”;
2)二防本該當機立斷的卻“緩期執行”;
3)三防“感情用事”;
4)四防“以吃代罰”;
5)五防“以罰代法”;
6)六防“簡單粗暴”。
50、基層安全工作“六心”管理保安全:
1)一是對待本職工作要“安心”;
2)二是基層領導對安全工作要“盡心”;
3)三是抓安全工作要“細心”;
4)四是職工對待安全生產要“關心”;
5)五是對待督促檢查要“虛心”;
6)六是對安全隱患的整改要“用心”。
51、安全檢查工作“七查”的主要內容:查各級領導、查人員思想、查安全制度、查管理過程、查隱患治理、查事故處理、查安全臺帳。
52、進入施工現場作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七項必修內容”:
1)本工程特點、重點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識(如:防火、防兩高、保證主體運行安全等);
2)本工程(包括施工生產現場)安全生產制度、規定及安全注意事項;
3)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標準、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分包單位及其專業班組工作內容,總包監督檢查);
4)高處作業、起重作業、機械設備、電氣安全等基礎知識;
5)防火、防毒、防塵、防爆及緊急情況安全防范自救;
6)防護用品發放標準及防護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識;
7)本工程慘痛事故教訓(如:高處墜落、火災、起重等)。
53、安全管理工作的“八個結合”:
1)建立約束機制與激勵機制相結合;
2)突出重點與兼顧全面相結合;
3)職能部門管理與齊抓共管相結合;
4)防微杜漸與突出保障體系相結合;
5)弘揚安全文化與常抓不懈相結合;
6)安全檢查與隱患整改相結合;
7)落實責任制度與完善責任追究制度相結合;
8)強化安全管理與推行安全生產確認制度相結合。
54、安全檢查“八查”內容:
1)一查領導思想,提高企業各級領導的安全意識;
2)二查規章,提高職工準守紀律、克服“三違”的自覺性;
3)三查現場隱患,提高設備設施的本質安全程序;
4)四查易燃易爆危險點,提高危險作業的安全保障水平;
5)五查危險品保管,提高防盜防爆的保障措施;
6)六查防火管理,提高全員消防意識和滅火技能;
7)七查事故處理,提高防范類似事故的能力;
8)八查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是否經常化和制度化,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55、各級安全管理人員、現場人員必修之“八榮八恥”:
1)以熱愛祖國為榮、以危害祖國為恥;
2)以服務人民為榮、以背離人民為恥;
3)以崇尚科學為榮、以愚昧無知為恥;
4)以辛勤勞動為榮、以好逸惡勞為恥;
5)以團結互助為榮、以損人利己為恥;
6)以誠實守信為榮、以見利忘義為恥;
7)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
8)以艱苦奮斗為榮、以驕奢淫逸為恥。
56、安全管理應做到的“九個到位”:領導責任到位,教育培訓到位,安管人員到位,規章執行到位,技術技能到位,防范措施到位,檢查力度到位,整改處罰到位,全員意識到位。
57、對作業人員安全管理不應忽視的“十大不安全心理因素”:僥幸,麻痹,偷懶,逞能,莽撞,心急,煩躁,賭氣,自滿,好奇。
58、施工現場“十項安全技術措施”:
1)按規定使用安全“三寶”;
2)機械設備防護裝置一定要齊全有效;
3)塔吊等起重設備必須有限位保險裝置,不準“帶病運轉”,不準超負荷作業,不準在運轉中維修養護;
4)架設電線線路必須符合當地電業局的規定,電氣設備必須全部接零接地;
5)電動機械和手持電動工具要設置漏電掉閘裝置;
6)腳手架材料及腳手架的搭設必須符合規程要求;
7)各種纜風繩及其設置必須符合規程要求;
8)在建工程“四口”防護必須規范、齊全;
9)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高空作業不準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靴;
10)施工現場的懸崖、陡坎等危險區域應設警戒標志,夜間要設紅燈警示。
59、起重吊裝“十不吊”規定:
1)起重臂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準吊;
2)無證指揮、無指揮信號或信號不清不準吊;
3)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裝放過滿不準吊;
4)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負荷,“大件吊裝”無吊裝方案,現場無安監人員“旁站”不準吊;
5)各類吊物上方站人,不準吊;
6)斜牽斜掛、埋入地物、粘連、附著的物件等不準吊;
7)機械安全裝置失靈、帶病時,多機作業無安全措施不準吊;
8)現場光線陰暗看不清吊物起落點不準吊;
9)棱刃物與鋼絲繩直接接觸無保護措施不準吊;
10)六級以上風不準吊。
60、氣割、電焊“十不焊”規定:
1)不是電焊、氣焊工、無證人員不能焊割焊;
2)重點要害部位及重要場所未經消防安全部門批準,未落實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3)不了解焊割地點及周圍情況(如該處能否動用明火,有否易燃易爆物品等)不能焊割;
4)不了解焊割物內部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的危險性不能焊割;
5)盛裝過易燃、易爆的液體、氣體的容器(如氣瓶、油箱、槽車、貯罐等)未經徹底清洗,排除危險性之前不能焊割;
6)用可燃材料(如塑料、軟木、玻璃鋼、谷物草殼、瀝青等)作保溫層、冷卻層、隔熱等的部位,或火星飛濺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能焊割;
7)有壓力或密閉的導管、容器等不能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能焊割;
9)在禁火區內未經消防安全部門批準不能焊割;
10)附近有與明火作業有抵觸的工種在作業(如刷漆、防腐施工作業等)不能焊割。
61、高處作業“十不登”
1)患有心臟病、高血壓、深度近視眼等禁忌癥的不登高;
2)迷霧、大雪、雷雨或六級以上大風等惡劣不登高;
3)安全帽、安全帶、軟底鞋等個人勞防用品不合格的不登高;
4)夜間沒有足夠照明的不登高;
5)飲酒、精神不振或身體狀態不佳的不登高;
6)腳手架、腳手板、梯子沒有防滑或不牢固的不登高;
7)攜帶笨重工件、工具或有小型工具沒佩工具包的不登高;
8)石棉瓦上作業無跳板不登或高樓頂部沒有固定防滑措施的不登高;
9)設備和構筑件之間沒有安全跳板、高壓電附近沒采取隔離措施不登高;
10)梯子沒有防滑措施和度數不夠不登高。